大力推广绿色照明
努力建设节约型社会
——在中国绿色照明国际会议暨第六届国际高效照明会议上的讲话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司长 赵家荣
( 2005年5月9日 上海)
“绿色照明”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初,旨在发展和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节约用电、保护环境的节能环保行动,是国际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普遍推行并取得成功的范例。中国政府积极借鉴国际经验,从1996年开始实施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丰富经验,为改善照明质量,节约照明用电,建立优质高效、经济舒适、安全可靠的照明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取得的成效
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实施9年来,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支持,在各地区、有关部门、科研单位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全球环境基金的积极参与和资助下,取得显著成效。
(一)照明电器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品结构趋于优化,出口持续增长
目前,中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照明工业体系,产品产量保持稳定增长态势。2003年,中国电光源产量约80亿只,居世界第一位,其中荧光灯产量18.5亿只,占电光源总产量的23%。荧光灯与普通白炽灯的比例由1995年的1:6.25上升到1:2.0。在荧光灯中,紧凑型荧光灯产量10.5亿只,占全球产量的70%以上,电光源产品结构逐步向节能型转变。1996年以来,中国照明电器产品出口持续增长,年均增幅超过20%,2004年出口额达到66.5亿美元。
(二)照明电器行业技术装备水平逐步提高,产品质量不断改善,涌现出一批知名品牌
近10年来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消化吸收和自主开发,中国照明电器行业的总体技术装备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具有制造不同类型电光源生产设备的能力,并逐步由原来的手工、半自动化操作转向机械化、自动化流水线生产,如成功开发了采用夹封工艺的紧凑型荧光灯生产线。照明电器产品的质量不断提高,国家监督抽查显示,2003年紧凑型荧光灯的产品产量合格率由1998年的49.5%提高到95.1%;平均光效每瓦提高了5~8流明;平均寿命提高了4000小时。涌现出一批知名品牌,如广东雪莱特、浙江阳光和横店得邦电子等。
(三)高效照明产品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中国绿色照明工程推动下,我国高效照明产品市场需求量日益扩大,销售量大幅度增长,照明节电成效显著。抽样调查显示,2003年紧凑型荧光灯国内销售量由1995年的2700万只增加到3.56亿只;T8双端荧光灯国内销售量由1995年的1800万只增加到2.86亿只;2003年在用高效照明产品占全社会照明产品使用量的比例达43%,各类用户采用高效照明产品的普及率有了较高水平,其中工矿企业为73.7%,家庭用户为72.8%。专家测算,1996~2004年,中国绿色照明工程累计节电450亿千瓦时,相当于900万千瓦的装机规模,削减大量电网峰荷,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碳计)排放1300万吨。
二、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总结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实施以来的经验,主要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政府引导是绿色照
明工程取得成效的前提,而市场化运作是绿色照明工程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其基本经验是:
(一)采取综合措施,促进高效照明产品市场健康发展
一是完善法规。在《节约用电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照明节电的具体要求;有关部门还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国绿色照明工程”的意见》,提出了推动绿色照明工程的政策措施,调动了科研单位、生产企业、设计施工单位、节能服务机构及照明用户参与绿色照明工程的积极性。二是制定标准。先后组织制定了紧凑型荧光灯、双端荧光灯等6种高效照明产品强制性国家能效标准。这些标准实施后,能够淘汰市场上至少10%的劣质产品。发布了建筑照明节能设计标准,照明节电指标首次被作为强制性条款列入标准。三是提高电光源质量检测能力。开展了北京、上海两个国家级电光源检测中心的检测一致性比对,同时还与国外先进实验室进行了比对,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实验室设备升级改造。四是组织国家监督检查。从1997年起,国家坚持每年对高效照明产品进行质量抽检,分析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措施。五是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国家支持了一批高效照明电器生产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了工艺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的提高。六是开展节能产品认证。截至去年底,已有26家企业400多种规格的紧凑型荧光灯和双端荧光灯取得了节能认证。
(二)积极探索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新机制
一是开展高效照明产品大宗采购示范活动。选择北京、山西等8个省市和铁道部作为示范地区和行业,以大宗采购方式在65家示范用户推广60.5万只高效照明产品。示范项目的采购成本平均降低了20%,产品寿期内可节电1亿千瓦时。二是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活动。选择在上海市和河北省采用电力需求侧管理运作方式,为78个用户安装了68万只高效照明产品。产品寿期内可节电1.2亿千瓦时,削减电网峰荷1.4万千瓦,用户寿期每千瓦时平均节电成本为0.037元,相当于照明平均电价的5.5%。三是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机制。选择有资质的节能服务公司和照明产品生产商,组织国内外专家为其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方面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成功开拓和实施了一批照明节电项目。四是开展质量承诺活动。在南京、哈尔滨等8个城市选择有影响力的灯饰城作为示范点,开展高效照明产品质量承诺活动。8个示范点的产品销售量比上年增长30-75%,产品退换率不到万分之一。通过新机制的示范,带动了各地区加大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的力度。
(三)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和国际交流合作
一是开展宣传活动。通过产品和技术展示、制作公益广告、印发宣传手册、组织媒体宣传等形式,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提高了公众对使用高效照明产品重要意义的认识,扩大了高效照明产品市场需求。组织了面向企业、学校、宾馆、商厦、居民社区的绿色照明知识普及活动;制作并在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播出“绿色照明”6集专题宣传片,目前正在拍摄“绿色照明、耀我中华”22集电视系列片。二是组织针对建筑照明设计人员和大宗用户管理人员的培训。先后在天津、贵州、宁夏等12个省市举办了26期培训班,接受培训的学员超过1500人。三是开展技术交流。组织了一系列技术交流研讨会,分析解决高效照明产品生产工艺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主要元器件、原材料的质量问题。四是组织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实施以来,多次组织国际研讨会、国外考察和培训,学习和借鉴了国外推广绿色照明的经验,一些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对中国实施绿色照明工程给予大力支持,推动了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
尽管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取得很大进展,积累了不少经验,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照明电器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不高。目前,我国电光源产品和主要电器附件的质量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关键设备自主开发能力弱,原材料和配件发展不协调,能够获得消费者认同的名牌产品少,不利于产业化的发展。
二是照明产品市场还不够规范。尽管制定了多项照明产品的能效标准,一些企业的产品取得了节能认证,但配套法规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管,企业良性竞争的机制尚未形成,一些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坑害消费者,影响了高效照明产品的形象。
三是激励政策不完善。虽然不少地方出台了一些利用公共财政或节能专项资金鼓励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的资金补贴措施,但全国还缺少鼓励高效照明产品生产、使用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缺乏有效的投融资渠道和激励机制。
四是宣传推广的力度不够。政府在开展大规模绿色照明宣传活动方面投入不足,企业注重自身产品营销而缺乏开展社会公益宣传的主动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绿色照明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加大力度推进绿色照明工程
“十一五”时期,我国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采取有效措施,继续推动绿色照明工程健康发展。去年11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中,已将“照明器具”列入节能重点领域,将“绿色照明工程”列为十大节能重点工程之一,“十一五”期间将重点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体育场馆、居民住宅中推广高效节电照明系统、稀土三基色荧光灯,对高效照明电器产品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改造。
(一)加快结构调整,提高技术水平
加快照明电器行业结构调整,鼓励企业通过联合、兼并以及合资、合作生产等方式做大、做强,推动结构重组和产业升级,不断扩大高效照明产品的比重,提高照明电器行业的整体竞争力。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针对生产线自动化水平低、原材料和原器件配套质量差等问题,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促进照明电器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当前,半导体照明被称为21世纪照明领域最具前景的一项新技术,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均制订了开发计划,我国也启动实施了“半导体照明工程”。但半导体照明真正进入普通照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集中力量进行攻关。在推进中国绿色照明工程中,我们将积极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半导体照明产品的研发。
(二)严格市场准入,加强监督管理
实施照明产品的安全和性能标准、强制性能效标准、建筑照明节能设计标准以及节能认证,是严格准入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提高产品质量、扩大高效照明产品市场份额的有效手段。要在不断完善照明产品有关标准的同时,加大力度开展专项检查和国家监督抽查。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对生产、销售者,要加大惩罚力度。达不到建筑照明节能标准的建筑,不得开工建设;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把照明系统设计纳入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严格限制使用低效照明系统。要继续组织实施照明产品节能认证,规范认证行为,探索建立认证产品国际互认制度,提高认证产品的知名度。同时,组织研究照明产品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的可行性。
(三)建立激励机制,加快推广应用
认真落实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推动政府机构优先采购高效照明节电产品。将高效照明产品纳入《节能产品目录》,研究提出鼓励高效照明产品生产、使用的财政税收政策。在试点的基础上,稳步推进集中大宗采购、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和质量承诺等基于市场的照明节电新机制。要总结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实施经验,在条件比较成熟的地区,扩大应用新机制开展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活动,结合贯彻建筑照明节能设计标准,在市政照明、宾馆饭店、机关学校等加大推广力度。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节约意识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宣部正在全国组织开展“资源节约行”活动,包括在工矿企业职工中开展“我为节约做贡献”活动,在中小学校开展“珍惜资源,从我做起”活动,在宾馆、商厦开展“争创绿色饭店、绿色商厦”活动,在社区开展“节约资源、人人有责”活动,在中央国家机关开展“做节约表率”活动。我们将动员广大新闻媒体在“资源节约行”活动中,利用多种渠道向社会各界展示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取得的成果,采用多种形式,宣传绿色照明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公众的节能意识和参与绿色照明工程的积极性。要大力宣传示范项目的经验和典型案例,以点带面,逐步推广,让用户真正了解使用高效照明产品及高效照明系统带来的实惠和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