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节约型社会国际研讨会召开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联合主办,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承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建设节约型社会国际研讨会 6月25日在北京隆重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等领导出席并讲话。
曾培炎指出,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是中国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中国将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创造尽可能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曾培炎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促进经济加快发展的同时,努力控制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他指出,人口多、人均资源不足是中国的基本国情,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要求我们必须节约资源,高效和循环利用资源。本世纪头20年,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努力走一条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曾培炎强调,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贯穿于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我们将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改造传统产业,限期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和产品;严格市场准入管理,防止高消耗、高污染项目上马,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减少资源在传输过程中的损失,扼制流通领域的浪费现象,限制高消耗、高污染产品的出口;大力倡导节约资源的消费方式,推动公用设施和公务活动节约资源;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清洁生产,进一步加强污染治理,形成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的经济体系。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在研讨会上发言指出,在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过程中,中国将着力实施六项政策措施。
这六项政策措施是:第一,坚持节约优先的方针。生产、建设、流通、消费各领域都要把节约资源放在突出位置,努力降低消耗,减少损失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要把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任务,作为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
第二,健全法规标准,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法规建设,抓紧制定和修订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的法律法规,解决无法可依和法律不完善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标准,对高消耗、高污染行业新建项目,要从能源、水资源消耗以及土地、环保方面提出更为严格的产业准入标准,加快制定产品强制性能效标准,修订和完善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建筑节能标准。依法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加大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
第三,完善激励政策,建立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水、电、石油、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市场化进程,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有利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财税政策体系,加快制定鼓励生产、使用节能节水产品和节能建筑以及低油耗、低排量车辆的财政税收政策,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调整高耗能产品进出口政策。
第四,加快技术创新,突破技术瓶颈。高度重视信息、先进工艺和制造技术在资源开发利用领域的应用,坚持引进技术与消化、吸收、创新相结合,加强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技术的科技攻关及产业化。重点开发和示范有重大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术。加快资源节约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第五,推广新机制,发挥市场引导作用。实施能效标识管理,引导用户和消费者购买节能型产品,促进企业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研发。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优化用电方式,提高终端用电效率。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推行节能自愿协议,推动企业或行业采取自愿方式实现节能目标。实施政府节能采购,逐步扩大节能节水产品采购范围,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
第六,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约意识。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资源节约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建设节约型社会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来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等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全国人大环资委,以及国际组织代表、中外嘉宾200多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刊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