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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位置 >> 2006年第01期《节能与环保》>>

 

迅猛发展的中国节能产业

—— EMCA 一届二次会员大会侧记

本刊记者 / 姚 伟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从 1 月 5 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 (EMCA) 第一届第二次会员大会上获悉,中国的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迅速,已顺利渡过了初创和成长时期,迎来了快速发展的历史性阶段。在这个队伍中涌现出许多拥有自主创新的核心产权,形成集技术研发、市场运作、系统服务为一体的中国节能技术服务产业,其中有年利税上亿元的“项目一期”示范公司,也有经过凤凰涅磐的新生力量,他们的共同特点是以全新的节能理念、高科技含量、有效运做机制在中国的节能市场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并开始走出国门与国际合作,节能服务产业已成为我国的“第五能源”。节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十一五”期间要实现降低 GDP 能耗 20% 的目标,一是要调整产业结构,二是要从合理利用能源和节约中实现。我国的能源资源形势非常严峻,能源的供需矛盾已成为经济增长的瓶颈因素之一,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节能产业服务委员会是以促进和发展节能产业为总体目标的行业协会,他们以宣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机制为手段、以新兴和潜在的 EMCo 发展需求为导向、以配合政府机构推动节能工作为依托、以建立和提升 EMCA 自身能力为根本开展工作。几年来,在技术援助、宣传培训、市场开发、政策研究、 EMCo 商业贷款担保机制、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开展了卓有 成效的工作,会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在成立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项目数量、总投资额、节能量和碳减排量均超过世界银行的考核指标。协会在“十一五”期间的产业目标是:累计节能投资 500 亿元,形成 2500 多万吨标准煤的年节能能力和 1600 多万吨 CO 2 的年减排能力。

通过广泛宣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理念,增强了全社会对这一节能新机制的认识。

“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不同于以往的传统销售方式,在理念上更强调的是技术服务和节能分享概念。这种节能分享方式 的具体做法就是, EMCo 为客户提供全套的能源审计、节能设计、设备改造服务,并负责对客户进行培训以及维护系统正常运行。在项目合同期内, EMCo 对项目拥有所有权,客户以节能效益分享的方式分批支付项目费用,在合同规定的支付年限到达后, EMCo 将项目交给客户,客户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客户可以自行选择任何一家 EMCo 为自己的设备提供维护服务,这一形式目前在很多企业已成功采用,这些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实施节能项目赚取“绿色利润”,最终回报于社会。

参加这次大会的有来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司、财政部等政府部门,世界银行北京代表处、全球环境基金、世界自然基金会等国际机构,会员代表、新闻媒体和有关方面的来宾约 200 余人参加。大会历时两天,大会听取并通过了 EMCA2004 至 2005 年度工作汇报和 2006 年度工作设想与 " 十一五 " 工作思路。会员代表积极发言,就 EMCo 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作用,公司的发展模式, EMCA 的作用,新产品新技术,融资问题,整体节能解决方案,合同能源管理的商务模式等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此次大会的胜利召开,对促进我国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很有意义,作为以“合同能源管理”为鲜明特征的节能服务公司一定会抓住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迎来高速增长、快速发展的最好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