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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位置 >> 2007年第09期《节能与环保》>> 欧盟各国准备实施耗能产品指令(EuP指令)
 

欧盟各国准备实施耗能产品指令( EuP指令)

2005年7月6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正式通过的《耗能产品指令》(简称EuP指令),要求生产者对其产品所进行的环境和生态评估必须贯穿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即对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包装、运输、销售、安装、维修、使用到报废等各个环节进行分析评估等。根据EuP指令要求,欧盟成员国必须于2007年8月11日前把EuP指令转化为本国法律。

欧洲委员会已根据EuP指令着手制订多类产品的能源效率规定。今年6月22日,欧盟各国代表在布鲁塞尔举行会议,讨论耗能产品的能源效率水平及其他环保规定事宜,内容涉及制定具体规定的首批产品。议题包括改善环境潜质、产品质量和耐用性、循环再制造及分阶段取缔市场能源效率低下的产品等。按照计划,欧盟将于2008年推出首批监管执行措施,涉及办公室、街道照明及各类电器处于备用状态的耗能情况。2009年出台家居照明的监管措施,届时将分阶段取缔能源效率低下的白炽灯泡。

各成员国在拟定执行措施时必须符合若干准则,例如,不能令有关产品的功能蒙受重大的负面影响;不能在成本等方面令消费者蒙受重大的负面影响;不能对业界竞争力构成不良影响;不能把过多负担加在生产商身上等。

在EuP指令下,生产商必须改变产品设计程序,考虑产品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包括原材料的选用、制造、包装、运输配送、安装维修、产品的使用及产品生命周期完结。生产商必须就各阶段进行评估,包括物料和能源的预期耗用量、预期污染物排放量、预期污染、预期废料产生量及把物料和能源循环再利用或再制造的可能性。还需考虑改善环保方面的表现,主要包括:产品的重量和体积;循环再利用材料的使用;能源、水及其他资源的耗用;耗材的数量和性质;产品寿命的延长;零备件的供应速度;产品可以升级及维修的程度。

为配合未来的执行措施,耗能产品生产商必须根据产品的正常使用状况及使用目的,对该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评估,并建立生态资料档案,然后衡量替代设计方案的可行性。

欧洲委员会已拟订一份将受执行措施管制的产品类别清单。除照明灯具外,这些产品还包括个人电脑(桌面及手提)和电脑显示屏;显像设备(影印机、传真机、打印机、扫描器、多功能设备);电子消费品(电视机);电池充电器及外部电力供应设备;洗碗碟机和洗衣机;冰柜和冷藏器等。

预期欧洲委员会将于2008年及2009年通过针对上述产品类别的执行措施,并已着手制订工作计划,列出拟于随后3年加入管制名单的产品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