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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位置 >> 2007年第11期《节能与环保》>> 中央财政下达成品油价格调整补贴资金
 

中央财政下达成品油价格调整补贴资金

财政部11月1日宣布,为降低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公益性行业和困难群体的影响,中央财政新增补贴资金,对受油价提高影响较大的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司机等给予专项补贴。

据财政部介绍,中央财政1日已将补贴资金下达地方和有关部门。对种粮农民因油价调整的补贴,已于上半年以综合直补的方式发放到农民手中。此外,对液化气价格提高影响低保家庭增加的生活费用,影响学生食堂增加的支出,由各地人民政府适当补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补助,补贴资金将于近日专项下达。

此外,财政部要求地方财政减少资金拨补环节,简化资金运转程序,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资金发放到受益对象手中。